委托加工双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
假设委托方为A,受托方为B。A的核算:
1、发出材料:
借:委托加工物资,
贷:原材料等,
2、支付加工费、增值税等,
(1)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则:
借: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应交税金-应交消费税
贷:银行存款,
(2)如果A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则:
借:委托加工物资(含消费税) 应交税金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银行存款,
3、加工完成后回收借:原材料贷:委托加工物资 (用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金额有所不同)B的核算受托加工核算,只作备查登记,一般只进行数量核算。 收到来料时,不编制会计分录,只对“受托加工来料”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。 发生的受托产品加工费、人工费等:
借:其他业务支出,
贷: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相关税费等收到加工费时:
借:银行存款,
贷:其他业务收入。
相关文章:
- HashKey CEO of Hong Kong licensed exchange reportedly resigns, with rumors circulating in the community that platform currency HSK may face selling off
- 永信至诚接待32家机构调研,包括W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、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、北京紫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
- 转出未交增值税年底余额怎么处理
- meme币下载官方app下载 meme币苹果安装包
- 中信信金宝好申请吗?听说这款贷款产品是很不错的。
- 昆明下岗职工退休有啥条件?想了解这些资格吗?
- 比特币轻量级钱包
- 国内能用美国比特币交易软件吗
- 购买金税盘和信息技术服务费可以全额抵扣吗
- astar币-介绍ASTAR币的基本信息